发布时间:2026-07-10 查看次数:9
为进一步充实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11名,其中通讯网络专岗1名、应急宣教专岗1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综合应急救援事业,志愿加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熟练使用普通话沟通、准确识读中文文档的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
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170cm及以上。结合智能应急救援需求,具备多年驾龄、通信、计算机等专业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其中,通讯网络专岗和应急宣教专岗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通讯网络专岗人员: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安全等计算机相关专业。熟悉应急指挥平台、视频会商系统运维人员优先。
应急宣教专岗人员: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口齿清晰,形象得体,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8cm及以上,具备文稿朗读与现场解说能力;
3. 可承接各级观摩接待、科普宣讲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止,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5:00-18: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594号)二楼办公室
4.报名所需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张,个人征信报告,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参加本次考核。
2.体能测试。考生统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穿钉鞋、佩戴金属饰品进入考核现场。考生需签订《健康承诺书》后才能参加体能测试。理论测试侧重消防法规、应急救援知识;体能测试科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20×5往返跑、原地攀登6米拉梯四个项目;面试重点考察应急处置思路、团队协作意识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政审
1.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安排统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特长等方面综合考评,确定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实行24小时驻队制度,按照准军事化管理要求,具体休息时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新录用队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全封闭入职训练。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核,并出具《泸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岗前培训结业鉴定表》。培训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转正,完成岗位等级评定工作,填写《入职登记表》。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入职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每月3280元(含五险部分)。培训合格后,按照定级定档情况,每月工资不低于4100元(含五险一金部分)。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人员,经考核符合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收通知消息,导致错过考试测试时间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3.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拥有对本次招录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赵女士(0830-8689121/1580849299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5:00-18:30)
泸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
2026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rsqt/content_40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