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 查看次数:6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华侨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党政办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政办职员1人
二、具体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学校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员信息管理、党务材料整理、党建检查相关材料准备及工作落实。
2.负责学校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计划、报告、会议材料等的撰写、编辑和整理工作。
3.协助做好学校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会务服务、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
4.完成学校和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学校非在编聘用人员规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1年以上党务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基础和文字综合能力;
7.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党务工作经历或熟悉“厦门党建e家”系统操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26年8月24日在厦门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党政办职员+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66500600@qq.com。学校将对应聘材料严格保密,并进行资格初审。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扫码下载《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
4.咨询电话:13616021742(林老师)
5.学校地址:厦门市华侨中学(厦港新村5号)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华侨中学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知识、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综合素养等,可结合岗位实际设置现场材料处理等考核内容。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华侨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华侨中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华侨中学
2026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C_zRBVRgov3UcrVuYMR7g?scene=25&click_id=484176862&sessionid=#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