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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蓉江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4 查看次数: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支持赣州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赣州蓉江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7名高层次人才到赣州市新世纪学校和赣州市第十五中学(赣州中学蓉江校区)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5个岗位,招聘具有相应学科中小学高级(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7名,其中,中学语文1名、中学数学2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物理1名、高中物理2名,中学岗位为赣州市新世纪学校教学岗位,高中岗位为赣州市第十五中学(赣州中学蓉江校区)教学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爱心、责任心。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具备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专业荣誉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5周岁(含)。

    4.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高级(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城区学校教学岗位,乡村中小学高级职称不符合报考要求)。

    5.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以下要求: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初中或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近5年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条件,且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

    8.具有扎实的教学功底。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赣州蓉江新区现正式教师(含事业编、用人备案数、特岗教师);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12时止(24时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步骤:

    (1)应聘者下载填写《赣州蓉江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赣州蓉江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6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出具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

    ④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属放宽年龄要求的还需提供主要荣誉证书(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等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⑤工作经历有关佐证资料原件扫描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或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凭据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如“5年以上”指至2026年8月31日时累计已满5周年)。工作经历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⑥在编教师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如有弄虚作假、不诚信或未按期到岗等行为,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材料以“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至邮箱(gzrjxqjy@126.com)。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请仔细对照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赣州蓉江新区社管局4218会议室

    报名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成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上的相片同底,背面写上岗位、姓名)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专班研究决定是否增设笔试环节。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在“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最终总成绩。

    (四)心理健康测评、体检

    1.心理健康测评。本次招聘设心理健康测评环节,心理健康测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由测试单位出具心理健康测评报告,经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测评费用,由测评机构据实收取。

    2.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费用,由医院据实收取。

    (五)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干部人事档案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名单的人员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招聘工作专班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缺额,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

    3.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其间,可按人事管理规定报考公务员,服务期内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4.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招聘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在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蓉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根据工作进度在“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赣州蓉江新区社管局:0797-8165855

    赣州蓉江新区党群部:0797-8163972

    监督电话:赣州蓉江新区社管局纪委电话:0797-8163215

    附件:1.赣州蓉江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赣州蓉江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赣州蓉江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9dFnizhkWqq8Vw9biEdag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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