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1 查看次数:17
一、云南画院青年画院宗旨
云南画院成立于1984年,与云南美术馆合署办公,是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省美术创作、少数民族民间美术整理研究、美术收藏及美术理论研究等职能。建院以来,在组织重大主题创作、推动民族美术研究、培养美术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青年是美术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加强云南青年美术人才培养,进一步发现、培养和凝聚优秀青年美术人才,完善云南画院人才梯队建设,充分发挥省级画院在美术创作、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专业作用,云南画院拟成立云南画院青年画院,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届青年画院画家及美术理论研究人员。
云南画院青年画院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全省青年美术人才梯队,建设云南美术后备力量的人才蓄水池和创作孵化平台。依托云南丰富的民族文化、民族民间美术资源和多样的地域文化,通过主题创作、写生采风、学术研究、展览展示、交流培训等方式,为青年艺术家提供持续成长和专业发展的平台,推动云南青年美术家不断推出精品。
现面向云南全省公开招聘第一届云南画院青年画院青年画家及美术理论研究人员。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出精品、出人才”的根本任务,注重青年美术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主报名、专家评审、择优聘任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
(三)坚持德艺双馨、以德为先,注重专业能力、创作水平、学术潜力和发展潜质,充分发挥优秀青年美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优先选聘云南籍或长期在云南工作、生活的优秀青年美术人才,同时面向在云南工作、生活的全国优秀青年美术人才开放一定名额。
(五)坚持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兼顾不同画种、专业方向、地域分布及人才梯队建设需要。
(六)坚持聘任、培养、考核相结合,建立青年艺术人才持续培养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聘任条件
(一)必须坚持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讲究职业道德,乐于奉献。
(二)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按要求完成实践创作任务。
(三)学历:青年画院画家要求具有全日制美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理论研究人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或有高级职称的青年画家的学历可适度放宽。
(四)独立创作的作品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展览1次及以上;或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国家画院主办的展览3次及以上;理论研究人员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ISSCI来源期刊发表与美术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具有丰富的策划、执行及主持学术类美术展览或研讨活动的经验。
(五)应聘者能够坚持美术创作,并具备较独立的学术思考能力或研究方向;具有勇于探索、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具有开放的态度和严谨的治学作风;其作品具有一定的云南文化特色、生活气息和时代精神,成绩突出。
(六)具有对艺术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遵守云南画院有关管理制度,积极完成云南青年画院布置的创作任务和参加本院主办的相关活动。
(七)云南画院青年画院拟聘任青年画家30人,可酌情吸纳美术理论研究人员2—5人。青年画家专业方向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雕塑等。
四、聘任时间
本届云南画院青年画院聘期为3年,具体聘任时间以云南画院正式签发聘书之日起计算。聘任期满后,根据聘期内创作成果、学术表现、活动参与情况及综合考核结果,可根据青年画院工作需要研究是否续聘。
五、遴选程序
(一)云南画院青年画院青年画家遴选遵照社会公开、专家评选、择优签约的原则。由云南画院组织院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初评工作。确定通过初评人选名单后,在云南画院官网及公众号公布结果。初评入围者提交6—8件代表作电子版照片由专家组进行终评,终评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终评结果将在我院网站及公众号公布,并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并择期颁发聘书。
(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指导。
六、聘任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青年画院画家仅就创作研究的业务范围与本院产生联系,本院不承担其他人事关系及劳资方面的责任。
(二)青年画院由我院颁发聘任证书,聘任期限一般依相应专项实施期为限,原则上以三年为一期。聘任期内,青年画院画家根据工作安排参加我院组织的写生采风、主题创作、学术交流、展览展示等各类活动;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将给予创作空间、推介宣传、创作指导、收藏研究等政策支持。
(三)聘任期满,由该专项负责人根据聘任期内的创作表现提出现实评价意见,提交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考核推介意见。
(四)青年画院画家须对标绩效目标履行创作义务,青年画家在聘任期内完成3幅及以上参展作品,并配合云南画院安排参加创作、研究、展览等工作。美术理论研究人员聘任期内需公开发表至少2篇理论文章,并承担部分展览及学术研讨交流等工作。
(五)在聘任期汇报展作品中,云南画院有权收藏青年画院画家3幅参展作品,由专家组负责挑选(被选收藏作品青年画家本人具有一次置换权),由云南画院颁发院藏证书。
(六)报名者所提供的个人材料需真实准确,并须同意遵守以上条件。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及在聘任期内未能履行以上条件的,我院可视情况随时中止聘任关系。
(七)聘任期间因故不能完成、担负创作任务或长期未参加青年画院所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的,或个人提出退出申请,经云南画院艺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可中止聘任关系。
七、提交材料要求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全部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作品必须为本人独立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代笔、抄袭、剽窃、复制他人作品等行为。参评作品原则上不得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图像作为本人原创美术作品参加评审。因作品著作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凡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他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任资格;已聘任的,终止聘任关系。
八、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
(二)青年画家提交材料
1.《云南画院青年画院第一届青年画家报名表》;
2.本人代表作品图片6—8件,图片格式原则上为JPEG或PNG,要求画面清晰,并注明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创作年代等基本信息;
3.本人近期生活照片1张;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无职称可不提供;
个人艺术简历;符合聘任条件的参展、获奖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美术理论研究人员提交材料
1.《云南画院青年画院第一届美术理论研究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生活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无职称可不提供;
6.个人学术简历;
7.已发表代表性论文及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8.展览策划、学术研究、研讨活动等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方式
报名材料统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云南画院青年画院报名+青年画家/美术理论研究”
报名邮箱:
ynhyqnhy@163.com
联系人:董雪莹
联系电话:18288230463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一路118号 云南美术馆(云南画院)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聘任属于云南画院青年画院专业人才聘任,聘任人员按照青年画院相关章程和管理办法参加专业活动。
(二)报名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本人联系方式有误或未及时查收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初评、终评及最终聘任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云南美术馆(云南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四)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云南画院负责解释。
云南画院青年画院第一届青年画家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云南画院青年画院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yMDg0ODI0OQ==&mid=2247574362&idx=2&sn=5ae00c3edaa501d7824c1393b9ea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