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9 查看次数:16
根据《南昌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洪府办规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规范东新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管理,充实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 | 年龄 | 其他 |
| 101 | 编外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男性普岗) | 12 |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不限专业 | 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6年6月9日(含)之前出生,1986年6月9日(含)之后出生) | 1.限男性,净身高1.65米(含)以上; 2.服从工作安排,适应24小时倒班,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
| 102 | 内勤辅助岗(女性岗)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 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9日(含)之后出生) | 1.限女性,净身高1.58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和各种残疾,身体无文身; 2.服从工作安排,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从事城管事业,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9日(含)至2006年6月9日(含)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9日(含)之后出生。
5.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6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吸毒史、无文身、无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学历高者优先录用。
2.考生需在现场资审环节提供优先条件材料,未提供者视为无优先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及研究生不能报考;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10:00至2026年6月15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选择“2026年南昌县东新街道编外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招聘”专题进入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退伍军人优先条件的提供退伍证)。并如实填写本人身高信息。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完成缴费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报考无效。另外弃考者,身高、后续资审不符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4)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者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
(5)体能测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6月18日10:00-6月21日09:3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报名系统按时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笔试
报考编外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男性普岗)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报考内勤辅助岗(女性岗)的考生进行笔试。
1.体能测试和笔试时间:2026年6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笔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共三项,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占体能成绩40%)+4*10米往返跑(占体能成绩3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30%);三项成绩乘以所占比例加总即为体能总成绩。即体能测试成绩=男子1000米跑成绩x40%+10米x4往返跑成绩x30%+男子俯卧撑成绩x30%。
3.体能测试成绩采用评分方式,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5秒、31岁(含)以上用时≤4分35秒为100分,每超时1秒扣0.5分;
10米x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用时≤13.1秒、31岁(含)以上用时≤13.4秒为100分,每超时0.1秒扣1分;
1分钟俯卧撑,30岁(含)以下次数≥34次、31岁(含)以上次数≥32次为100分,每少1次扣5分。
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x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俯卧撑测评次数为1次。
4.体能测试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笔试考核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6.本次招聘体能测试和笔试环节结束后,其中编外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男性普岗)从体能测试成绩有效的考生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内勤辅助岗(女性岗)从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比例不足时体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有效者全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3)本人近期(六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退役军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体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编外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男性普岗)的综合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内勤辅助岗(女性岗)的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排名(优先条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退伍军人优先、退伍时间先后、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
通过面试环节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应聘者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可续聘。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后续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试用期不合格、考生个人放弃及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待遇拟定为实发工资2090元/月,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职工工会福利等,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五、其他事项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二)保持个人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应聘要求的相应证件。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791-83802512
单位咨询电话:0791-85778068
监督举报电话:0791-857780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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