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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5 查看次数: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25〕55号)文件精神,为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结合学院人才建设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6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创于1951年,有着七十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面积624亩,在校生8900余人。现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43个,教学仪器设备共计4770台套,学校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教师参加国家级大赛获奖6项、省级大赛获奖122项;学生参加国家级大赛获一等奖14项、省级大赛获奖105项,获奖层次与数量均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质量上乘的医学类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6名、辅导员3名,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报考的学历层次对应的岗位等级办理聘用备案。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一般应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报考人员职业资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2025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在电脑端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zzhvc.com/)进入“通知公告”,点击“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在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时,均需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和打印,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6月20日17:00停止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正式提交报名信息前可选择暂存已填写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正式提交,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资格初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咨询反映。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6年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按照3:1的比例公布进入面试的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下一个环节。应聘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咨询反映。

    报考博士学位的岗位,无需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试讲)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6年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打印);

    (2)本人简历(简历中需体现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情况);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含身份证正反两面);

    (4)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面试(答辩+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主要对应试者进行政治素养、岗位认知、应变能力、思想教育与价值引领、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要进行面试确认。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面试当天,同岗位参加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考生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计算方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无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60%;

    有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学院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设有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综合考察和录用的重要依据。体检合格和心理健康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zzhvc.com/)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博士招聘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1)住房补贴:20万元(税前)。应聘者服务年限最低为8年,不足5年者(含5年)退还50%的住房补贴,5年以上不足8年退还住房补贴30%。

    (2)生活补贴2000元/月。

    (3)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配备手提电脑一台。

    (4)副高级职称以下的,校内享受5年的副高级职称待遇。

    (5)可按职工价购买学校周转房一套。

    (6)聘用人员可享受郑州市“郑聚英才计划”相关待遇。

    (7)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8)在职人员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我校正式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我校不予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学校纪委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聘期间务必关注官网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应聘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538179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8538560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

    0371—66962327郑州市教育局

    附件: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1703X/1006579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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