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6 查看次数: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烟台市农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烟台市农科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农科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请下载《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ytnkyrsc@yt.shandong.cn),报名时间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附件请按“姓名+学校+报名岗位”格式命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立即联系烟台市农科院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4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回避情形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烟台市农科院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审查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5日16:00。
烟台市农科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考生个人邮箱(默认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初审合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公告附件3。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前1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面试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张榜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市农科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招聘考察、体检结束后,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可在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5528837
监督电话:0535-6691965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s://nongye.yantai.gov.cn/)
附件1: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应聘须知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
附件6: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1: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6年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应聘须知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
附件6: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1795/art/2026/art_35be24e48383a00ca62f2d9ba9b64e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