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6 查看次数:7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6年上半年青神县从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6年3月30日前,在青神县内服务期满(服务时间须2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均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是指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校医辅助岗和社工岗招募到青神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地点: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8-38861336,地址:四川省青神县青衣大道298号三楼309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下载《2026年上半年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纸质件1份。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当场发给《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
(一)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
(三)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5分。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一)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青神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体检费用。体检产生的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二)综合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青神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综合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青神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青神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的除外;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028-38811535)
政策咨询电话:青神县人社局(028-38861336)
附件:1.2026年上半年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6年上半年从青神县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scqs.gov.cn/info/1410/2263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