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1 查看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力量,夯实工会工作基础,兴宾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会工作的需要,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综合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含)以下(1988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
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技能,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各类材料撰写、新闻报道、推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工会驿站的管理维护、职工权益维护、推动工会工作创新等方面工作。
五、薪酬与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兴宾区总工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区总工会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提供工会工作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来宾市兴宾区总工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扫描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1张近期1寸免冠相片发送至邮箱:xbqzghzzjcb@163.com,邮件命名:姓名。
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围面试人员,由区总工会组织面试,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天,面试者提供真实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进行核验。
(四)考察
由兴宾区总工会分管领导、组织基层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和提出使用意见。
(五)体检
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到县级或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最新的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不退还体检费。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拟定聘用人员。提交兴宾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兴宾区总工会党组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即行解聘。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详询:0772-6680101,联系人:廖域彤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总工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兴宾区总工会
2026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tZXgYh8-EfE9VD4qp-q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