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1 查看次数:14
清远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清远市唯一一家受理、处理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仲裁秘书、文员各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仲裁秘书,1名;
(二)文员,1名。
三、岗位职责
(一)仲裁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仲裁案件办理,包含案件受理、立案审查、文书送达、材料整理、庭审组织、文书制作和校对、案卷归档等辅助工作;
2.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会宣传工作;
2.负责综合室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收发、档案整理、会议记录、后勤保障及来访接待等;
3.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仲裁秘书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
(3)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不限:
①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②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两年及以上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相关工作经验。
2.文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相关宣传工作经验,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9时至9月30日18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如实填写《清远仲裁委员会招聘仲裁秘书报名表》或《清远仲裁委员会招聘文员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或等级证书、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命名为“应聘仲裁秘书+姓名”或“应聘文员+姓名”,发送至我会指定邮箱:huangchunyan@qyzcw.org.cn。
注意事项:报名截止后,如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材料初审结果及后续安排,请留意本会官网或短信通知。
(二)
以仲裁业务发展方向和需要为基础,我会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本会官网(网址http://www.qyzcw.org.cn/)予以公示。未通过初审的,将通过短信告知。
(三)面试
1.通知面试时,如因应聘者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等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在本会官网(网址http://www.qyzcw.org.cn/)予以公示。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个人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情况在本会官网(网址http://www.qyzcw.org.cn/)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与本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参加我会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会有权解除聘用。
六、薪酬待遇
按照本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远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62203(联系人:黄秘书)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城市花园12号3层。
附件:
1.清远仲裁委员会招聘仲裁秘书报名表.doc
2.清远仲裁委员会招聘文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qyzcw.org.cn/site/news/zhongcaizixun/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