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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芜湖市镜湖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查看次数:19

    为加强我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芜司字〔2020〕285号)和《芜湖市镜湖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方案》(镜法办〔20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及名额

    2026年度拟公开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42名,具体分配如下:各街道选任2名,各派出所警民联调室选任2名,区综治中心选任2名。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和群众工作能力。

    女性年龄65周岁以下(已退休),男性年龄70周岁以下(已退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调解员岗位职责。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应急处置能力,会操作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经组织推荐且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具有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

    有基层治理、社区工作、调解组织工作经历者,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退役军人;

    政法部门退休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聘任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知识能力测试、公示、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自主报名或组织推荐方式。如在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应当经所在单位推荐。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6日–7月6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

    镜湖区司法局(镜湖区棠梅路3号)

    4.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半年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芜湖市镜湖区公开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备注:报名表中意向岗位勾选仅用于后续知识能力测试分组,最终工作岗位由镜湖区司法局根据知识能力测试成绩统一调配);

    (4)组织推荐人员另需提供单位推荐函;

    (5)相关专业资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有)。

    (二)资格审核

    镜湖区司法局负责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核。

    (三)知识能力测试

    知识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成绩等有关本次测试的事项将及时在芜湖市镜湖区政府网站和“镜湖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予以关注。

    测试内容:法律法规基础素养(宪法、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处置、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的认知情况等。

    组织:由区司法局牵头成立选任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四)公示

    根据知识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聘任计划1:1比例,拟定聘任人员名单,在芜湖市镜湖区政府网站和“镜湖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颁发聘书

    公示期满,试用期2个月,合格者颁发调解员聘书,任期三年,期满后重新选任。

    四、待遇保障

    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补助待遇,由固定补助+绩效补助+案件补贴构成。每月固定补助1500元,按月发放;每月绩效补助500元,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案件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根据审核结果按季度发放,具体标准按镜湖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

    (一)调解员应服从工作管理,实行坐班制度,按照选任单位作息时间考勤,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

    (二)镜湖区将成立考核小组,对调解员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相应补助、补贴发放及解聘的依据。

    (三)颁发调解员聘书是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可,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聘任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本次聘任中符合条件但未聘任人员,区司法局根据知识能力测试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储备库,后续岗位空缺可从储备库中择优补聘。

    本公告由镜湖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镜湖区司法局 0553-2218136,2218138

    附件:芜湖市镜湖区公开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whjhq.gov.cn/xwdt/gggs/18542565.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6-26
    • 信息地区:其它   | 芜湖
    • 职位:心理 | 教师 | 军人 |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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