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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查看次数:7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以及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相关专业人才7名,现就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7名,引进单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新邵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xinshao.gov.cn)查询。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单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见附件1);

    7.本公告“高校毕业生”指近三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8.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人才引进的专业要求参考《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至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10.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考新邵县人民医院请到新邵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政工股报名,地址为新邵县酿溪镇大应北路5号;报考其他单位请到新邵县委组织部318人才办报名,地址为新邵县委大院组织部3楼。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须提交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2026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研究生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

    ⑤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3:1的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数或取消引进计划。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过高,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在面试前加试一轮笔试,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计入总成绩。如岗位需加试笔试另行公告。

    5.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

    1.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优先,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此后的人员递补排名参照此法。

    2.体检前实行预报名。未按时报名者视为放弃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且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引进资格。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本县。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无合适人选可不递补。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本次引进首次在我县工作的人员享受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

    1.工作补助:新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年的工作补助。工作补助的发放金额与年度专项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按5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工作补助。当年补助在次年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2.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服务满5年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并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享受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团圆计划:编内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其配偶有意来县工作的,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按照“同类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推荐流动调配到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1.本次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3666295

    ②政策解读及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739-3681035

    县委人才办0739-3608771

    附件:

    1.2026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2026年新邵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www.xinshao.gov.cn/xinshao/xtzgg/202605/7489a7328fee4aed88a721b78883dfe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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