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招聘网,提供:校园招聘,医院招聘,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国企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护士招聘等信息!
☕ 登录✚ 注册

 应届生招聘网 -> 其它招聘 ->蚌埠医科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蚌埠医科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3 查看次数:15

    为做好2026年度蚌埠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招聘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其它要求
    专职辅导员6000311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医学门类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
    专职辅导员6000312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医学门类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蚌埠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s://zp.bbmu.edu.cn/zp.html),注册登录后,在“专职辅导员”栏目选择岗位,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无法变更,所有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提供本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和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所在学校已采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请所在学校出具该校已采用网络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出具纸质协议书,且该考生本人没有签订过就业协议的有效证明;获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上传证明材料(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2026年1月1日之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④蚌埠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名)。

    应聘人员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6月2日24:00,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26年6 月5日在蚌埠医科大学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u.edu.cn/)公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6月11日上午9:00—11:30。

    现场确认地点将于6月5日公告中说明。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携带网上报名上传的各类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此次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诚信承诺签字。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招考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

    笔试时间:6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及时在蚌埠医科大学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u.edu.cn/)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试。学校在专业测试前对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主题班会展示方式进行,专业测试考核顺序现场抽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题班会展示时间为10分钟,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等;主题班会展示考察应聘者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核心能力。

    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录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及时在蚌埠医科大学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u.edu.cn/)公布笔试入围者名单时一并通知。

    4.成绩合成。笔试及专业测试均以百分制计分;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评分相加后取平均值,即专业测试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

    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核最终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文件要求,拟录用人员须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再次核验拟录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若与考核时提供的不符,学校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邮编233000

    电子邮箱:bbyxyzp@bbmu.edu.cn

    单位主页:www.bbmu.edu.cn

    特此公告。

    蚌埠医科大学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蚌埠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88984.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友情提示:求职要先交钱的,一律可视为骗子;要求送礼的,一律可视为骗子!夸大承诺的,请加强警惕心!如有虚假招聘信息联系管理员删除!
>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登录后可评论!
共有0 条评论【提示:恶意评论,恶意广告会被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