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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查看次数:7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核准,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2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现役军人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符合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教学要求的成果基础,具备良好的教研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教研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学习期间曾受过院系级以上处理处分的,工作期间曾受过本单位处理处分的;

    7.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8:00至5月24日下午5: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word版,附件2)。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

    (2)提交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2篇(部)(一般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奖励等提供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党籍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站博士后报考,须提供所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

    网上提交报名材料,邮箱:ahdxzz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4.联系电话

    黄老师:0551-62173034,1825635566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初试环节。

    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录用计划数。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专业测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试环节

    初试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把关、专业能力和研究成果审核。

    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录用计划数。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公布,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1.组织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面试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总分100分。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与架构、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及发展潜质等,其中,答辩流程包括专家提问、现场答复、评议评分等环节。专业面试得分80以上的,方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主要侧重于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学科背景、理论功底、专业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80分。

    专业面试顺序于试讲答辩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2.时间地点

    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60%、综合考核成绩占40%。专业面试环节,考官按照试讲和答辩综合表现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公布。综合考核成绩由综合考核组评议给出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及综合素养考核评估分数。

    专业测试成绩在专业面试和综合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校(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专业面试考官

    专业面试考官每个专业组7人,其中外请考官4人,校(院)考官3人。

    5.综合考核成员

    综合考核组成员由校(院)领导、专家组成。

    (五)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

    1.体检工作

    体检由校(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六)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校(院)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结合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院)等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报批手续。

    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博士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下开展博士公开招聘,接受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校(院)机关纪委与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51-62606185、62173048。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ahdx.gov.cn/col30/99662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 发布时间:2026-04-27
    • 信息地区:安徽  
    • 职位:行政 | 心理 | 公务员 | 军人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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