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4 查看次数:1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6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和“政聘企用”人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2026年通城县引进急需紧缺和“政聘企用”人才活动面向社会提供34个优质事业编制岗位,共50人,其中事业单位急需紧缺45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政聘企用”人才5人。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华中农业大学开展2026年通城县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和“政聘企用”人才活动。
1.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对象为:具有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及2024、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政聘企用”人才引进对象为:我县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在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3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同时,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人才岗位表》)、《2026年通城县“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有关材料,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xgxz/202512/t20251219_5838031.shtml)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或工作期间受到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已在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方式。考生既可以在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2026年4月13日9:00—4月25日17:30,报考人员需要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tcxzqrc),连同相关报名材料图片一并上传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招聘会时间暂定2026年5月初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华中农业大学西体育馆。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考生,将《2026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和“政聘企用”报名表》(附件3)真实完整填写后,现场提交报名表给各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暂定5月初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9:00至12:00。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2026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一人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作报名无效处理。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事业单位人才岗位表》(附件1)或《“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附件2)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5月初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下午15:00-17:00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A01-A15、B01-B02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知识;A16-A32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知识(70%)。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实行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关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公告。
面试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情况,具体方案由组织方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具有以下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1.39所“强基计划”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上述39所高校者。
2.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按考生报考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名,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应聘人员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
3.学历层次高的;
4.面试成绩高的。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对拟引进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评定,并对照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引进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报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对“政聘企用”人才、2026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管理及待遇
(一)人才管理
1.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引进协议。
2.“政聘企用”人才。“政聘企用”人才在招聘单位入职后选派到企业锻炼,服务期2年,从事技术创新、科技研究、成果转化、项目运营等工作,期间“政聘企用”人才与用人单位、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由企业、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对“政聘企用”人才进行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锻炼服务期满后,结合个人意愿及考核情况,实行“双向选择”。考核合格,可选择回到事业单位工作;也可选择进入企业全职工作,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退出事业单位编制。对表现突出的可以予以重用。
(二)经济待遇
1.工资。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应职级工资标准确定。
2.安家费。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其他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
3.住房保障。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时,按购房款的3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按购房款的2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引进人才在我县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4.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3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2000元/人/月,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按照1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本科生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上述生活补贴经申请核准后一年一发,连续发放三年。
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的较高学历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
(三)政策待遇
1.岗位管理。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级、八级岗位。
2.跟踪培养。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及以上或聘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3.服务保障。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四)试用期限
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且计入聘期。
(五)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原则上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须与县委党建和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通城县各类招聘(录),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已发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组织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应当回避的对象按规定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本公告由中共通城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2026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2026年通城县“政聘企用”人才岗位表
3-2026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和“政聘企用”人才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zgtc.gov.cn/xxgk/xxgkml/rsxx/zklq/202604/t20260413_44482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