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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郫都区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查看次数:2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成都市郫都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且不在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公证处(岗位编码:201010070101)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现场承诺于拟聘前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拟聘前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证书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拟聘资格,责任自负。

    报考对象为“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①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②服务成都市的新一轮“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人员。

    ③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以上三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报名最后一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计招聘32名。

    具体岗位和其他条件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致电咨询。

    四、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4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为方便外地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新增了“重庆市中心城区”考点供考生选择。凡招聘岗位仅需考生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笔试的,报名时可选择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考区参考。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5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报名截止前,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或未及时修改、补充、提交报名信息,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26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报考指南》(附件2)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责任自负。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平均分*10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都市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12日、13日在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交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730室,联系电话:028-87931248),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指南》。

    6.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2026年6月2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手续见《报考指南》(附件2)。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资格复审结束的次日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如有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 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再组织一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现行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将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不超过2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有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七、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 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028-87931248(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余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纪律监督电话:

    028-87875649(中共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成都市郫都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bd51c475f51047168776f2ef554c2306?t=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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